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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辣火锅不能使用“青花椒”字样?四川餐饮界打响“保卫战”
2021年12月30日 09:43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曹惠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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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说】作为餐饮调味料中的其中一味,临近年关,小小一粒“青花椒”却牵动了四川餐饮界的“神经”。日前,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翠堂公司)以侵害商标权为由,一纸诉状将多家四川餐饮企业告上法庭,只因后者的店招、菜谱、菜碟带有“青花椒”字样。

  【解说】29日,在四川成都的一家青花椒火锅鱼店内,该企业总经理袁先祥直言,虽然他并未收到诉状,但“青花椒”被注册为商标,对一家主打青花椒口味的连锁餐饮企业来说,他们对未来的经营也充满担忧。

  【同期】吃城都青花椒火锅鱼总经理 袁先祥

  我觉得青花椒本身它是我们四川自古以来就是一个调味品,我觉得这本身就应该是任何人都是可以去使用它的。确实之前也关注到过,像羊肉泡馍(肉夹馍)还有胡辣汤这些,当然这次因为我们自己也遇到了这么一个事情,其实对未来还是蛮担忧的。因为我们本身也是一个餐饮连锁机构,我们做了很多直营店,也有很多这种就说合作门店。未来假如我们没有权利使用这个“青花椒”的话,未来确实对我们的影响会是很大的。

  【解说】不光是商家,关于青花椒诉讼案,四川省火锅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也于近日发表了声明,将联合协会、商家对“青花椒”商标提出无效诉讼。

  【同期】四川省火锅协会执行会长 严龙

  我们四川火锅就是以麻辣为特色的这种,像青花椒(火锅)鱼的这些品类这些火锅是很多的。这个样子把“青花椒”注册了以后,我们企业的菜单,还有我们的外卖,还有我们的招牌都不能使用,这对我们的行业打击很大。再一个就是还有相关联的这些供应链的企业也不能使用,这样对我们这个产业的影响很大。我们已经联合了川渝两地的协会,接下来我们还要联络更多的协会,对商标的无效宣告、无效诉讼,我们还要做大量的一些工作内容。

  【解说】而在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屈良看来,万翠堂“青花椒”商标的最早申请时间为2013年1月,根据《商标法》规定,在商标初审公告期的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可以提出商标异议,自商标注册之日的5年内,在先权利人可以申请无效,而多数商家对知识产权的维权意识有所欠缺导致错过了相应期限。因此,此次协会牵头申请商标无效宣告结果或许仍会不尽如人意。

  【同期】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屈良

  因为之前提的几次无效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都没有支持,如果这次我们没有新的事实和理由去申请无效的话,我觉得可能也不会支持。但这个事件可能对于商标的申请具有很大的意义。对于这种直接以食品主要原料或者佐料命名的商标,注册类别在餐厅、饭馆等容易引起较多纠纷的审核,标准可能会趋于更加严格。所以我们建议对于其他川菜,比如说“青椒肉丝”“回锅肉”等,我们现在也应当具有一定的维权意识。另一方面,我们可以由相关的协会牵头,对于川菜或川菜的主要原料是否已经申请43类的商标作出一个梳理,随后可以进行申请商标无效或提出商标异议等相应的维权措施。

  【解说】严龙表示,目前他们已经组织了律师团队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商家维权。另一方面,他们也将成立相关知识产权中心,联合各地协会,向商家普及相应的知识。他们希望以“青花椒”为头,杜绝调味品或菜品品类成为单个企业的所有物。

  【同期】四川省火锅协会执行会长 严龙

  我们接下来可能要联络这些川渝两地的,主要是川渝(两地),因为花椒跟川渝两地有很大关系,主要是联络川渝两地的一些协会,再在全国各地我们再联络一些协会,大家共同地把我们这个行业的产业还是要保护起来。比如调味品是一个行业的东西,不能变成单个企业的东西。

  杨予頔 四川成都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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