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新网四川新闻5月21日电 (刘刚 王娟)今年以来,自贡市荣县民政部门积极行动,采取“四项措施”,全力推进村民自治相关工作。
出台政策强保障。印发《村(居)民自治章程示范文本的通知》和《建立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红黑榜”创新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通知》等文件,统一安排部署,细化目标任务,规范格式内容,切实将“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工作抓实抓细。目前,全县所有村都制定了“村规民约”并积极推行。
明确程序促规范。明确“村规民约”的修订需经征集民意、拟定草案、提请审核、审议表决、备案公布五大步骤。提请审核阶段,“村规民约”需报镇、街审核把关;审议表决阶段,“村规民约”需经村民会议表决通过;备案公布阶段,“村规民约”需报镇、街备案,经严格把关后才能予以公布。
因地制宜重实效。为确保“村规民约”切实发挥作用,指导各村根据实际,将日常行为、公共秩序、群众权益、群众纠纷、民风民俗等方面内容纳入“村规民约”,更好地顺应民心、接近地气。
选树典型倡新风。各村以“村规民约”为依托,不断创新乡村治理模式,大力弘扬崇德向善、扶弱助残等传统美德,坚持评选“文明和谐家庭”和“最美家庭”等活动,为各村修订完善“村规民约”起到了典型的引领作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