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四川新闻7月29日电 (冯鑫鑫 张浪)阿坝州阿坝县烟草专卖局29日消息:去年12月26日,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庆某林非法经营卷烟,数额巨大(法院认定涉案金额达27万元)……判处当事人庆某林3年有期徒刑(缓期5年执行),并处罚金5万元。”
此次判决的生效,标志着阿坝县“4·16”非法经营卷烟案件(以下简称“4·16”案件)尘埃落定,阿坝县烟草专卖局改变了案件查办的配角地位,实现自主查办案件“零的突破”。
“4·16”案件其实源于一次例行普法宣传。2020年3月15日,阿坝县局局长陈振兴带领专卖科科长李超、稽查员彭措在开展入户普法宣传时,发现客户李某秀正在销售一款非法卷烟。
陈振兴心想,这事绝不是眼前所见那样简单,一定还有线索可挖。抱着进一步深挖案源的想法,陈振兴变着法儿和李某秀拉起家常。
几个回合下来,李某秀就露出马脚,最后只得和盘托出。据她反映,附近的庆某林无证卖烟,非法卷烟的数量和金额更大。
说到庆某林,陈振兴三人为之一震。早先,有客户反映庆某林非法销售卷烟,但苦于一直未能获取有效证据,烟草部门没有对其查处。
三人当即意识到,庆某林绝对不简单。
随后,阿坝县局专卖人员换上便装、轮流蹲点、持续追踪,经过半个月的摸排,终于掌握了庆某林非法经营卷烟的有力证据。
2020年3月31日,烟草、公安联合出击,在庆某林的经营场所现场查获非法卷烟30余条。可区区30余条烟,明显跟庆某林的经营规模不相匹配。
接下来,阿坝县局顺藤摸瓜,又在庆某林的两处仓库查获非法卷烟360余条、案值5.7万元。在铁的证据面前,庆某林不再狡辩,一股脑儿倒出了2019年以来其在甘肃临夏以及本地进货并倒卖卷烟的事实。
“4·16”案件的告破绝非偶然,这与我们平时开展的大量工作密不可分。”陈振兴说。
受限于地理位置、交通状况等客观因素,在阿坝县非法经营卷烟的成本很大,辖区市场净化率一直较高,这也是阿坝县局长期以来没有自主查办案件的主要原因。
但非法卷烟的来源不明、品质堪忧,又侵夺合法税源、危害地方经济,必须坚决打击。同时,阿坝县又位于川、甘、青三省结合部,是甘肃、青海非法卷烟通往四川、转售其他市州的门户,堵好“口子”重任在肩。
“口子”并非那么好堵,阿坝县局只能一户户筛查、定位。
他们将辖区170余户零售户分类梳理,掌握了全部客户的经营信息,包括客户的经营环境、物流运输等环节,甚至连客户的车牌号码都进行了登记。
在此基础上,阿坝县局还根据客户的经营情况、违法历史等,挑出27户重点监管户,全体专卖人员包片管理。细致的工作,最终推动“4·16”案件浮出水面。
为进一步提高查办案件的能力,阿坝县局积极对接公安机关,完善打假打私打非长效协作机制,巧借“外力”增强查办案件的力量。
一方面,阿坝县局认真研究公安机关的运作机制,主动与县政法委、县政府、县公安局沟通衔接,初步敲定将烟草案件查办纳入公安机关工作考核和专项行动范畴。
另一方面,阿坝县局大力向公安办案人员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以及真假烟识别技巧等,让公安机关熟悉烟草办案、精通烟草办案。有了这些机制的保障,陈振兴顿觉底气十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