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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荣县:为电信诈骗团伙提供银行卡 9人落网涉案金额600万元
2021年11月17日 19:11 来源:中新网四川 编辑:尧欣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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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四川新闻11月17日电 (刘刚 杨俊 陈茉莉)“为牟取利益,出售自己的银行卡给他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11月17日,自贡市荣县警方通报称,近日,民警抓获了9名为电信诈骗团伙提供银行卡的犯罪嫌疑人,涉案金额高达600万元。

  据荣县警方透露,2020年以来,犯罪嫌疑人代某亮伙同李某等多人,利用银行卡“跑分”,为他人从事网络犯罪活动提供帮助并从中获利数千元。代、李等人提供的银行卡为诈骗团伙接收资金达60余万元。

犯罪嫌疑人落网(荣县警方 供图)
犯罪嫌疑人落网(荣县警方 供图)

  2021年10月23日,犯罪嫌疑人陈某将自己的农业银行卡提供给一名绰号叫“大炮”的人。随后,陈某的银行卡接收和中转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诈骗的资金逾14万元。

  2021年10月—11月,嫌疑人郝某光将自己的建设银行、自贡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四张银行卡交给两男子,后郝某光的银行卡接收和中转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诈骗的资金达60余万元。

  2021年8月、10月、11月期间,嫌疑人蒋某将自己的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业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共六张银行卡,用于疑似网络诈骗平台进行充值及提现操作。其中,中国农业银行卡资金流水约100万元。另查证,该银行账户内有被电信诈骗的受害人部分资金流入,涉案金额数万元。

犯罪嫌疑人落网(荣县警方 供图)
犯罪嫌疑人落网(荣县警方 供图)

  办案民警还介绍,2021年4月中旬,犯罪嫌疑人黄某宁在荣县后山茶坊认识一名叫“峰哥”的人后,在其指引下,黄某宁先后两次向“峰哥”提供自己的银行卡、银行令牌、支付密码、转账密码及手机,帮助不法分子“峰哥”跑分洗钱,黄某宁的银行卡涉案金额高达120万元;2021年10月,犯罪嫌疑人谷某某经朋友介绍,在广西路川县乌石镇,将自己的8张银行卡和手机提供给几个不认识的广西人使用,后谷某某的银行卡全部用于接收和中转电信网络诈骗资金,涉案金额高达200万元。

  目前,被抓获的9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荣县警方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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