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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万“冬游汶川消费季”旅游奖补资金,等你来申领!
2024年01月03日 11:21 来源:中新网四川 编辑:曹惠君

  中新网四川新闻1月3日电 为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做大做强文化旅游产业,汶川县近日出台“冬游汶川消费季”旅游奖补项目,奖补时间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奖补对象为通过旅游大巴、自驾车辆等交通工具,组织旅游团队来汶川旅游的文旅企业。

  (一)旅行社团队旅游奖补

  旅行社组织省内旅游团队来汶川,游览1个(含)以上A级景区、景点(含文博场馆、旅游休闲街区、羌人谷滑雪场、赵公福地、中华熊猫苑),并正餐住宿过1夜的,按3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助,增加1夜按10元/人增补。此项奖补单个主体最高奖励不超过10万元。省外旅游团队来汶川,按“冬游四川消费季”活动方案中“引客入川”政策补助,不重复享受“冬游汶川消费季”旅游奖补政策。

  (二)自驾团队旅游奖补

  对旅行社组织赴汶川自驾游,车辆张贴统一的团队编码,所有人员在汶川的时间行程完全一致,一次达10台车以上,或多个旅行社拼组团(由一家旅行社牵头申报)一次达30台车及以上,每车乘坐人数不少于2人住宿时间为1晚,满足在汶川游览1个(含)以上A级景区、景点(含文博场馆、旅游休闲街区、羌人谷滑雪场、赵公福地、中华熊猫苑)并正餐住宿,按照每车100元对申报对象给予奖补,住宿时间为2晚的,按照每车200元对申报对象给予奖补;以此类推,此项奖补单个主体最高奖励不超过5万元。

  (三)羌人谷滑雪场旅行社激励奖

  “冬游汶川消费季”期间,对旅行社组织旅游团队到羌人谷滑雪场游玩进行奖励,成都“5+2”区域、其他注册地旅行社,分别按组织游客的累计人次进行排名,第1名奖励2万元,第2-3名奖励1.5万元,第4-6名奖励1万元。受奖励的旅行社组织游客人次累计不得少于2500人,排名由汶山文旅公司负责提供。

  (四)A级景区、羌人谷滑雪场免门票

  全县所有A级景区、羌人谷滑雪场对游客免收门票。

  申报条件

  (一)奖补对象。

  旅游团队指不低于20人(含)的团队,在游览过程中需设置醒目组团主题宣传标语,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情况良好,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旅游相关服务标准;

  2.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组织、接待来汶川的旅游团队,填报了全国旅游服务监管平台旅游团队系统和四川省旅游统计系统;

  3.自2023年1月1日起至申报截止日期间,无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未列入严重失信市场主体,且自2024年1月1日至申报截止日期间,从事“冬游汶川消费季”相关旅游活动无违法违规记录。

  (二)负面清单。旅行社有以下行为的,一经查实,不得申报本奖补:

  1.违反《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四川省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扰乱旅游市场秩序;

  2.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从业人员存在违法失信行为;

  3.存在使用“黑车”“黑导”、接团价明显低于成本价、诱导游客到高额回佣景区游览、强制游客进店消费等违规经营行为;

  4.申报材料和数据弄虚作假,发生重大旅游投诉案件、重大服务质量问题、社会影响恶劣事件;

  5.存在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申报要求

  组团旅行社必须以本单位名义进行申报,不得代为申报,也不得联合其他旅行社申报(自驾游拼团30台车及以上的除外)。申报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资质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接送团申请表。旅行社发出旅游团队前,必须向汶川县文体旅游局、相关景区、酒店备案发团信息(附件1),接团佐证资料由接待酒店、餐饮店等有关单位签字盖章确认(附件2)。

  3.申请佐证材料。旅行社应提供团队电子行程单,旅游意外险保险单,游客名单(含身份证信息),租车协议;收费景点发票、结算单(含门票),正餐消费、酒店住宿的数字化电子发票,机打流水结账单,入住酒店特种行业许可证复印件,团队人员实名登记系统中的截图并加盖酒店公章等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以及通过抖音、小红书、微信、微博等平台成功推送的本团队游览汶川景区景点情况的照片或视频的截图(需显示团队游览的时间)。

  未按照规定时间履行事前备案和事后申报程序,或者备案、申报资料不完备的旅游团队将不予认定。以上资料均按团队进行“一团一档”整理并装订成册。

  奖补兑现

  1.符合条件的旅行社,应于每月10日前向汶川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提交上月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材料,其中,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纸质版两份,电子版两份(申请单位盖章后扫描成PDF电子版,U盘拷贝)。按照“先到先得”原则进行支付,直至奖补资金使用完毕为止。以完整资料报送到县文体旅游局的时间为依据,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2.汶川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征求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单位意见,2024年5月30日前完成奖励结果的公示,并按程序报批后兑现奖补资金。

  附件:

  1.“冬游汶川消费季”景区景点联络报备联系方式

  2.“冬游汶川消费季”旅游奖补发团申请备案表

  3.旅行社送/接团申报表

  4.“冬游汶川消费季”旅游奖补资金申请表

  5.旅行社送/接团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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