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四川新闻5月30日电 (吴平华 王稀 史鹏)“高坪苗族乡先锋村二组组长刘某在实施乡村振兴项目时,利用职务之便,侵占代管的群众资金,并用于个人日常开支,最终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这类案件反映的典型特征是某些村组干部虽然职位不高、权力不大,但其违纪违法行为却直接损害人民群众‘看得见’的利益,我们乡纪委要紧盯村组‘小微工程项目’,严查以权谋私、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问题,以实际成效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近日,宜宾市筠连县高坪苗族乡纪委负责人谈到。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村级“小微工程项目”数量不断增多,“小微工程项目”也成为村级“微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点区域。为确保全县“小微工程项目”建设廉洁高效,筠连县纪委监委将乡村振兴领域列为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的监督重点之一,着力开展“大监督”。高坪苗族乡先锋村二组组长刘某案就是村级“小微工程项目”监督查处的典型。
日前,高坪苗族乡纪委组织村纪检委员、党风政风监督员,通过实地查看、走访受益户等方式,对村级“小微工程项目”开展监督检查。走访过程中,收到群众反映先锋村二组蓄水池项目建设存在资金管理不清问题,这立即引起了乡纪委的重视。乡纪委随即到村委会调阅该项目相关实施资料,走访项目建设投工投劳群众,对该项目资金管理情况进行深入调查。
据调查,先锋村二组组长刘某,在组织实施蓄水池项目建设期间,利用管理使用群众集资款与财政补助资金的职务便利,挪用群众集资款与财政补助结余资金共计六千余元,并用于个人开支,此行为严重侵犯群众利益,影响村组干部形象,损坏村两委在群众心中的公信力。最终,刘某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据悉,为进一步做好“小微项目”监督,高坪苗族乡纪委还对《规范小额工程交易管理指导意见》《村庄建设项目施行建议审批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进行针对性学习,强化自身本领,为开展监督检查做好准备。同时,乡纪委明确督查范围、内容、时间节点和需要取得的预期效果,避免项目监督检查宽泛盲目,紧盯到户产业发展、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垃圾平台建设、农村厕所革命和农业补贴等12个“小微项目”,对事前审批、事中实施和事后验收进行全流程监管,针对性地核查村组干部在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见实效。
“农村‘小微项目’类型多、资金散,加之一些基层党组织存在议事管理监督制度不健全等问题,更容易处于监管的盲区,更容易招来‘蝇贪蚁腐’,纪委对‘小微项目’开展针对性‘大监督’,既有利于惩治各种侵害群众利益、侵吞集体资产的违纪违法行为,又有利于形成强力震慑,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守护好群众的‘钱袋子’。”筠连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今年以来,筠连县纪委监委围绕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收集问题79个,推动解决56个,转问题线索7个,立案5件,党纪政务处分5人,组织处理1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