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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标杆场景项目评选实施细则修订
2024年08月12日 15:37 来源:成都日报 编辑:曹惠君

  记者11日获悉,为打造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标杆场景,成都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会同市财政局近日修订形成了《成都市标杆场景项目评选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

  《实施细则》由七部分组成。主要修订内容如下:一是在“申报基本条件”中新增“一票否决”事项和财务制度要求。二是在“支持标准”中取消明确分数限制,明确“支持金额不超过标杆场景项目建设成本的50%”。三是在“申报材料”中强化材料与评价指标的契合度。四是在“工作流程”中明确申报标杆场景项目的流程。五是在“附则”中新增“建设成本”等名词解释,明确《实施细则》有效期。六是修订完善评价指标,提升评价维度和客观程度。

  根据《实施细则》,入选项目根据评审专家评分及排名分为四个支持等级,其中:第一等级不超过3个,支持金额100万元/个;第二等级不超过6个,支持金额70万元/个;第三等级不超过10个,支持金额50万元/个;其余入选项目评为优秀等级,支持金额30万元/个。

  申报主体含专业园区运营主体、社会组织行业协会、龙头企业事业单位等,需注册成立两年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上两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年均1000万元以上或上两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年复合增长率10%以上;标杆场景项目必须在申报时已完成建设、验收,已投入运营且落地在成都;标杆场景项目应包含申报主体(或联合申报单位)不少于1件授权发明专利或6件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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