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四川新闻1月26日电 (记者 刘忠俊)成都市市场监管局26日发布《春节及寒假期间广告合规经营自律指引》,明确广告宣传核心守则与重点领域要求,引导经营主体依法合规开展宣传,护航节日消费市场秩序。
该指引结合近期监管热点制定,聚焦年货、旅游服务、教育培训三大领域,从核心守则、分领域规范、多方共治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助力营造放心舒心的节日消费环境,推动成都“放心消费”建设走深走实。
广告宣传核心守则明确:坚守真实底线,广告内容须真实、准确、清晰,严禁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信息,广告主对内容真实性负首要责任;秉持正确导向,采用健康表现形式,契合公序良俗与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抵制奢靡浪费、低俗媚俗等不良内容;严守法律红线,禁用“国家级”“最高级”等绝对化用语,不得损害未成年人、残疾人身心健康,不得贬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
针对三大热点领域,指引明确了具体合规要求。年货广告需厘清属性、杜绝虚假宣传:普通食品广告严禁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及医疗、保健用语,不得包装为“养生神药”误导消费;保健食品广告须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严禁夸大功效诱导老年人消费;酒类广告倡导理性饮酒,禁用“特供”“专供”等字样,杜绝出现饮酒与驾驶场景叠加的画面;地方特产宣传需有据可依,促销广告需明确赠送商品(服务)的具体细节,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旅游及生活服务广告需如实宣传、信守承诺。旅游广告描述须与实际服务一致,不得以“免费游”等噱头隐瞒强制消费等隐性条件;通过“探店”“种草”形式推广若引导消费,须显著标明“广告”字样;年夜饭等预订广告需清晰告知菜品、价格、预约规则等关键信息,确保实际消费与宣传一致。
教育培训广告需摒弃焦虑、坚守诚信,严禁对升学、考试通过率等作出保证性承诺,禁用“保过”“官方指定”等误导用语;不得借考试机构、权威机构名义背书,杜绝制造教育焦虑,严格遵守未成年人保护相关规定。
指引要求,各广告主体需健全内部广告审核制度,严格落实发布前审查责任。成都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强化节日期间广告监测与检查,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鼓励社会各界及消费者参与监督,涉嫌违法线索可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或12315平台举报。
成都市市场监管局表示,愿与各方携手,以真实、合法、健康的广告宣传,共同守护节日消费安全。(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