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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2026年08月25日 19:15 来源:中新网四川 编辑:韩金雨

  中新网四川新闻8月25日电 (记者 刘忠俊)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5日发布消息,自8月25日起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涉及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贷款利息补贴和贷款额度上浮,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根据《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成住建发〔2026〕91号),自通知施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缴存人购买成都市新建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

  同期购买成都市新建商品住房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可享受阶段性贷款利息补贴。补贴标准为按实际正常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的20%予以补贴,补贴期限为12个月,自贷款首期本息回收之日起计算;同一笔贷款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5万元。

  贴息期内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的,自出现逾期当月起终止计算贴息。12个月期满后,补贴资金一次性划转至借款人还款银行卡。

  在贷款额度方面,缴存人购买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新建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现行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20%,即单缴存人最高可贷96万元、双缴存人最高可贷144万元。本项额度上浮政策不与成都市其他额度上浮政策叠加。

  据悉,该政策自2026年8月25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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