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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总部企业认定标准明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2月24日 09:36 来源:成都日报 编辑:曹惠君

  哪些企业属于四川省总部企业?有认定标准了。12月23日,记者获悉,经省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等五部门日前联合印发了《四川省总部企业认定标准及工作指引》,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了解,制定《四川省总部企业认定标准及工作指引》旨在积极发展总部经济,引进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总部企业,推动我省总部经济加快集聚发展。其明确指出,四川省总部企业是指在四川省登记注册并履行纳税、纳统、结算等职能,以投资或者授权管理形式开展跨省经营,发展达到较大规模、承担总部功能、具备行业影响、作出财税贡献的法人企业。

  四川省总部企业实行统一审核公布并实施动态管理。总部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基本条件:

  开展实质性经营。市场主体登记、税务登记、统计关系、主要经营场所均在四川省,持续开展实质性经营活动不低于1年,在四川年纳税额(含分子公司及下属分支机构)不低于1000万元。

  实行跨地区或跨境经营。拥有或被授权管理服务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分支机构,数量不少于2家,其中省外(含境外)不少于1家,均正常纳税或有持续业务贡献。

  依法经营,合规管理。企业近三年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未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无安全生产、环保、劳动关系等方面重大违法违规不良记录。

  据了解,在满足上述基本条件的前提下,根据企业或分支机构的发展规模、实际控制权归属和承担功能,我省将总部企业划分为全能型总部、职能型总部、成长型总部三类。

  我省将统筹运用财税、金融、科技、产业、人才、用地、用能等政策工具持续支持四川省总部企业发展,根据企业对财税、产业、就业等方面的贡献程度,可按有关规定分类分档实施政策激励。鼓励省市县三级政策联动和资源整合,放大政策叠加效应。

  同时,总部企业可享受相关服务和保障。省市县形成合力,将加大对总部企业的支持力度。其中,包括在人才入户、岗位激励、项目资助、子女入学、医疗保健、企业办税、政务服务等方面提供便利措施。记者 杨富

  (来源:成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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