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四川新闻7月20日电 (敬小勇)近年来,随着公安机关“断卡”行动持续深化,传统银行卡转账洗钱渠道得到有力封堵。部分犯罪分子转换作案路径,利用黄金、珠宝等贵金属实施洗钱违法犯罪。贵金属价值高、易变现、流通性强的特性,极易被不法分子用来洗白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赃款。
为切实防范此类犯罪,绵阳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中国人民银行绵阳市分行联合发布风险提示,提醒珠宝从业机构及广大市民提高防范意识,切勿沦为犯罪分子的洗钱工具。
典型案例警示:黄金交易洗钱套路多,贪图私利易触犯刑律
近期,绵阳多地发生利用黄金交易洗钱、以购金为名实施电信诈骗的案件,教训深刻。
案例一:受人指使“跑分”购金,构成洗钱相关犯罪获刑
2024年,黄某、甘某受境外诈骗团伙指使,使用涉案赃款及他人银行卡,在市内某珠宝店购置价值180余万元的黄金。2025年5月,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之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判处甘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六万元;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
案例二:出借账户协助分批购金,多人分别获刑
2024年6月,刘某等人受境内洗钱团伙操控,使用王某等人出售的银行卡,分三次在金店消费437.89万元购买黄金。2025年3月,法院作出判决:刘某、付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三年,各并处罚金五万元;出售银行卡的王某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两千元。
案例三:警银联动上门劝阻,成功拦截200余万元涉诈购金
需要警惕的是,并非所有大额购金者都是洗钱参与者,不少群众是被诈骗分子深度洗脑的受害者。2025年9月,绵阳市反诈中心联合人行绵阳市分行收到涉诈大额购金线索,核查发现市民李某预约购入2000余克黄金,价值200余万元。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合上门开展反诈宣讲劝阻,李某及时醒悟,成功避免了巨额财产受损。
风险识别:出现以下黄金交易行为需高度警惕
结合本地案发规律,市反诈中心梳理出贵金属洗钱、涉诈交易的高危特征,请行业从业者与市民重点留意。
交易需求异常:购金者不挑选款式、不问金价、不关注工艺,只要求按最大克重或固定金额结算;单笔或当日累计交易金额巨大,明显超出个人正常消费需求。
身份支付异常:以代人购买为由拒绝配合身份核验;使用他人微信、支付宝、银行卡付款,或拍摄门店收款码转发他人代为支付。
沟通状态异常:交易全程频繁收发消息、接听电话,疑似听从他人远程指令;线上购金填写非本人收货地址。
人员群体异常:中老年女性、在校学生等无大额购金需求群体,突然一次性大额买金,且无法说明合理用途。
珠宝从业机构:严守三项法定责任,筑牢反洗钱首道防线
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的《贵金属和宝石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相关经营机构必须落实三项法定义务。
客户身份必须全面核实:办理单笔或当日累计人民币10万元及以上(含1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现金、非现金大额交易时,必须核验客户有效身份证件,完成客户尽职调查;有合理线索怀疑客户涉嫌洗钱的,无论交易金额大小,均要开展核查。
可疑交易必须及时上报:发现上述各类异常交易、可疑行为,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或中国人民银行绵阳市分行反洗钱科上报;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10万元及以上现金交易,需在5个工作日内报送大额交易报告至人民银行反洗钱部门。
交易资料必须足额留存:客户身份资料、业务凭证、账簿、购销合同等全部交易记录,最低保存期限为10年,以备监管、公安核查调取。
广大市民:守住四条底线,远离洗钱犯罪陷阱
绵阳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中国人民银行绵阳市分行郑重提醒全体市民:不存在“低投入、高回报”的轻松赚钱渠道,切勿轻信代购返佣、高额跑腿费等诱惑,坚决做到“四不”:不充当犯罪分子洗钱、转移赃款的“工具人”;不出租、出借、出售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账号及收款码;不协助他人跨门店、分批次大量购买、邮寄转运黄金;不私下低价收购来源不明的黄金、珠宝首饰。
群众如发现可疑大额购金、异常资金流转、疑似洗钱线索,请立即向公安机关或人民银行举报。警银携手共筑反洗钱安全防线,守护群众财产安全,推动全市贵金属珠宝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