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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羊法院公开审理一贪受案 多家单位现场旁听
2024年05月30日 16:20 来源:中新网四川 编辑:曹惠君

  中新网四川新闻5月30日电(吴平华)近日,成都市青羊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中铁某局下属公司某项目总会计师杨某某涉嫌犯贪污罪、受贿罪一案。 成都市委组织部、青羊区委组织部、青羊区纪委监委等多家单位国家工作人员以及锦城天府集团、青羊航空新城、国电、中铁二局、蜀道城乡等多家公司工作人员300余人到庭旁听庭审。

  该案被告人杨某某系原中铁某局下属公司某项目总会计师,在2018年4月至2021年3月,被告人杨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在保管公司项目部“小金库”期间,通过虚增支出的方式,先后多次将其保管的东环项目部“小金库”资金共计1967027.87元非法占为己有,用于个人购车、购房、归还贷款及个人和家庭日常开支。在2017年至2023年,杨某某在担任项目部总会计师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相关企业和个人在资金安排和拨付方面提供帮助,先后收受达州某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某、广西某某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经理代某某等8名分包商、供应商及其现场负责人所送现金共计244000元。

  审理中,公诉机关对杨某某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详细的举证、论述。杨某某及其辩护人也对案件事实及定罪量刑发表了意见,在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杨某某深刻反思自己的罪行,认罪悔罪。经合议庭评议,青羊法院判决被告人杨某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对杨某某贪污受贿的赃款及产生的孳息予以依法追缴。

  此次公开庭审,既是对犯罪分子的审判,也是对党政机关及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一次警醒。青羊法院也将始终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也将继续积极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让更多的社会公众知法、懂法、守法,共同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推动法治建设不断向前迈进,为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添砖加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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