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成都市残联获悉,成都市残疾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已发布,将为具有成都市户籍且持有成都市核(换)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残疾退役军人(含退役残疾消防救援人员)、退休伤残人民警察(以下统称“残疾人”、在职公职人员除外)统一购买1份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
此次保险由市残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投保购买,涵盖意外伤害身故、意外伤害残疾(新增残疾)、意外伤害医疗、意外伤害住院津贴、救护车费用等方面,成都市户籍的残疾人朋友持证即买、无须申请。保期为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最高理赔40万元。(记者 陈秋妤)
(来源:成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