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四川新闻12月3日电 (孔祥金)12月3日是第34个国际残疾人日,今年主题为“促进残疾包容性社会,推动社会进步”。残疾人朋友创业谋生不易,却易成为不法分子觊觎的目标。近日,泸县法院审结一起专门针对残疾人的诈骗案,依法从严惩处诈骗分子,为特殊群体筑牢法治防护墙。
2025年8月14日,肢体三级残疾的门市经营者郭某某接到陌生男子凌某某的咨询,对方声称要为员工统一采购150床棉絮,双方很快谈妥75元1床、共计11250元的交易价格。随后,凌某某以“被老婆查银行卡流水,需帮忙走账”为由,请求郭某某先转1.1万元到其账户,并承诺事后一并归还该款项及棉絮款,还向郭某某发送了身份证照片以获取信任。
急于促成大额订单的郭某某通过微信转账1.1万元后,多次联系凌某某商议签合同、送货事宜,对方均无回应,郭某某才察觉被骗并报警。
法院审理认为,凌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采购事实、编造走账谎言骗取残疾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凌某某专门针对残疾人实施诈骗,利用残疾人创业不易、渴望订单的心理谋取私利,主观恶性较大,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诈骗残疾人财物应酌情从严惩处。最终,法院判处凌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同时责令其退赔郭某某全部经济损失。
在此,法院向广大残疾人朋友发出反诈提醒:一是不轻信“天上掉馅饼”,陌生人大额订单、帮忙走账、高额返利等说法多为骗局,创业需稳扎稳打;二是不透露核心信息,身份证、银行卡密码、验证码等绝不轻易外泄,切勿因对方提供身份证明就放松警惕;三是不轻易转账借钱,任何要求先转账再办事的请求一律拒绝,遇可疑情况及时联系家人、社区残协或拨打110核实。
国际残疾人日不仅是关爱传递的窗口,更是权益保障的法治阵地。残疾人朋友若需法律帮助,可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或联系辖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法院将提供优先立案、缓减免诉讼费等司法保障。如需了解更多残疾人权益保护法律知识或反诈技巧,可在相关平台留言咨询。(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