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即将迎来岁末,四川多项新规将正式施行,聚焦民生保障与区域发展。全国这些新规也与你我息息相关,一起来看看,有哪些积极的变化。
【四川新规】
全力保障环卫工人权益
《四川省城市环卫工人工资专用账户制度实施细则》来了
该细则明确了环卫工人工资专用账户开立、撤销的必要流程;明确了环卫工人工资专用账户制度的运行流程等内容。该细则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将于12月18日起施行
近日,省科技厅印发《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和《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异议处理规程》,自12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明确,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应当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经济主战场、国家重大需求、人民生命健康,加强对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激励,鼓励前沿技术研究和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强化对重大科技任务、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重大工程的支持。
《“天府名品”品牌建设管理办法》12月1日起实施
为规范“天府名品”品牌建设管理,提升品牌竞争力,打造四川精品,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天府名品”品牌建设管理办法》,包括“天府名品”标准体系、品质认证、自我声明、标识管理、培育保护、宣传推广等内容。该办法自2025年12月1日起实施。
12月起,博士后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有变化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财政厅印发了《四川省博士后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自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该办法将进一步优化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升资金使用绩效,促进高层次青年人才集聚和培养,包括对在博士后综合评估中评为优秀等次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一次性资助20万元,同时将在职博士后资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4万元等。
事关生猪屠宰,自12月5日起施行
日前,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四川省小型生猪屠宰场点管理办法》,对设置小型生猪屠宰场点的市(州)提出了规划要求,包括合理控制小型生猪屠宰场点设置数量;小型生猪屠宰场点的设置地点应距有配送能力的生猪屠宰厂(场)50公里以上或车程90分钟以上等。同时,细化了设立小型生猪屠宰场点应当满足的条件,规定了小型生猪屠宰场点在申请小型生猪屠宰场点证书时需要提交的材料,明确了变更、重新核发证书的情形,以及小型生猪屠宰场点有序退出情形。《四川省小型生猪屠宰场点管理办法》自12月5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成都市智慧蓉城促进条例》自12月1日起施行
《成都市智慧蓉城促进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首次在立法层面明确“王”字形城市运行管理架构,强化每一级城市运行管理平台的作用发挥,并提出智慧蓉城建设规划编制相关要求,加强智慧蓉城项目统筹管理。该条例还强化智慧蓉城建设保障措施,明确建立多元共建、人才引育、专家咨询、区域协作等相关保障和促进措施,明确要求建立应用场景遴选、孵化、推广机制,促进同类应用场景一地创新、多地复用。
为城市美好“立规矩”
南充首部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自12月1日起施行
11月27日,四川省南充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通报南充市第一部规范文明行为的地方性法规——《南充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立法情况和推动实施办法等。
该条例核心涵盖倡导与规范、促进与保障、法律责任等内容。聚焦7大领域行为准则,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公共卫生、文明出行等。该条例将抽象文明理念转化为具体准则,明确了文明行为的导向与准则,坚持践行法治与德治同向发力,将为推动城市发展、涵养市民素养、完善城市治理等方面产生深远积极影响。
破解社区治理难题
《德阳市社区治理条例》正式施行
日前,据德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消息,《德阳市社区治理条例》已由德阳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经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将于2025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德阳市社区治理条例》针对物业服务管理、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减负增效等群众关切问题,设置专门条款,规范小区治理,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探索优化社区服务,强化社区服务设施保障。该条例的实施将为破解社区治理难题提供“德阳方案”。
依法推进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
宜宾三江新区有了专属条例
9月30日,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宜宾三江新区条例》,将于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
《宜宾三江新区条例》明确三江新区“打造长江上游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创新型现代产业集聚区、国家产教融合建设示范区和四川南向开放合作先行区”的功能定位,赋予三江新区在区域协同、城市转型、产教城融合、开放合作等方面探索改革、先行先试的重任;明确三江新区管委会机构性质,厘清管委会职能职责;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明确规定不能赋权或者委托的事项外,将三江新区管委会履行职能所需要的省级、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依法赋予或者委托三江新区管委会;《宜宾三江新区条例》围绕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规定三江新区应当推进大学城、科创城建设,支持高校聚焦产业需求设置特色专业,共建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等。
【全国新规】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12月1日起施行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
旧国标电动自行车
12月1日起禁售
新版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24)9月1日正式实施。新标准对9月1日之前按照旧标准生产的车辆额外给予3个月的销售过渡期,即在12月1日之前,1旧标准车辆仍可继续销售。12月1日,旧国标电动自行车CCC认证证书全面注销,全国电动自行车市场进入了新旧国标交替的关键阶段。
密云水库水源保护条例
12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完善保护措施。严格河道和岸线管理,对密云水库管理范围和潮河、白河干流河道管理范围内以及管理范围外100米、1000米范围内禁止实施的行为作了明确规定。
国家首个专门针对校园配餐的国家标准《校园配餐服务企业管理指南》
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标准适用于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提供学生餐制作及配送服务的校园配餐服务企业。
新版《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
12月1日起施行
新办法对于产品包装名称有明确要求,方便消费者选择和购买,防止出现误导消费者的情况。
产品名称由商品名称和通用名称组成。每个产品只能有一个产品名称,产品名称应使用规范的汉字。
根据产品适用月龄,通用名称应为:
婴儿配方液态乳(0一6月龄,1段);较大婴儿配方液态乳(6—12月龄,2段);幼儿配方液态乳(12—36月龄,3段)。
消费品安全风险管理国家标准
12月起实施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消费品安全风险管理第1部分:导则》,12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确立了消费品风险管理的总体原则、基本框架与通用准则,将为消费品生产经营企业等相关方开展风险管理活动提供指引,进一步保障消费者权益,推动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新修订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管理办法》
12月8日起施行
调整风险基金计收范围和交纳比例,其中根据品种(业务)风险程度,对风险基金的交纳比例实行差异化调整,权益类品种由成交金额的十万分之三下调至百万分之九,固定收益类品种现券交易由十万分之一下调至百万分之三,质押式回购业务交纳比例不变等。
助力个体工商户信用融资新国家标准实施
推动评价信息有序共享和高效利用,助力个体工商户信用融资,《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指标》(GB/T46278-2025)国家标准12月1日实施。(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记者 曾璐 整理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