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四川新闻10月26日电 (刘刚 兰雨 刘丽媛)“清廉村居建设事关基层治理水平和政治生态优化,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抓手。”近日,自贡市贡井区纪委监委以“清风筑廉行动”为载体,制定了《推进清廉村居建设为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提供纪律作风保障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全区清廉村居建设工作。

梳理权利清单,让群众有办法参与
据介绍,对村务不了解、对政策不明白、对流程不清楚等,是长期困扰着农村居民的问题。为此,贡井区纪委监委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各镇(街),对“清风筑廉行动”前期收集梳理的部分“小微权利”事项进行了更新,对涉及村(社区)民生保障、惠民惠农政策落实的“行权”情况进一步收集汇总,建立了“小微权力清单”,绘制运行流程图,对办理流程、办理时限、资格条件及所需资料加以规范明确,重新制定出让群众看得懂、记得住的“行权”清单,确保群众能真正参与到村务运行之中。
深入基层一线,让群众有办法发声
贡井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高效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应该收集好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推进清廉村居建设,重在解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打通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
下一步,贡井区纪委监委将持续深化“清风筑廉行动”中的“走遍村庄”和“纪委书记面对面”等活动,常态开展村级公开专项监督,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着力整治“规避式”公开、“敷衍式”公开、“虚假式”公开和“选择式”公开等形式主义问题,做到“身入”基层更“心入”基层,让群众声音被听见、问题被解决。
开展分类测评,让群众有办法评价
据了解,贡井区纪委监委结合已全面推广的“五星评价法”来实现清廉村居中的群众评价工作,形成约束权力运行的闭环。通过把村(社区)干部、村(居)民小组长两类人群分别确定为评价对象,由本村(社区)党员、群众代表构成参评人员,依据0-5颗星范围对评价对象从5个方面进行评价,进一步推动村级作风建设进步,有效制约了“小微权力”,使基层治理体系更完善,基层政治生态更健康,为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党风、政风、村风、民风。(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