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珙县:“三步走”延展式学习 促新法实施落地见效
2021年11月23日 15:32 来源:中新网四川 编辑:曹惠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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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四川新闻11月23日电 (吴平华 廖珈)为进一步深入理解、准确适用《刑法修正案》,提升法官干警业务水平,确保办案质量,自新法实施以来,珙县人民法院多措并举,扎实推进理论学习应用,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罪名25个;新刑诉法解释与2012年刑诉法解释相比,做了实质性修改的条文超过200条。新法的实施为刑事审判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为准确理解适用新条文内容,珙县人民法院依托“条线精细学”“全院集中学”“系统深入学”三种学习方式,确保对新法的学习运用由点到线、由线到面进行纵深推进。

  在“条线精细学”过程中,要求刑法条线的法官干警将学习新法作为近期业务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不定期召开专题学习会,全面、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和内容要旨,着重对本次修正案涉及调整的刑事责任年龄、严惩金融乱象、惩治高空抛物、打击冒名顶替、新增袭警罪等内容进行系统学习,确保学懂弄通、熟练掌握。在“全院集中学”过程中,组织全院法官干警对新法进行全文学习,并由分管副院长带头领学,对修正案进行全文解读,让全体法官干警了解掌握新法的大致内容。在“系统深入学”过程中,召开专题学习研讨会,组织县公安局、县人民检察院相关人员到会参与研讨,对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深入研讨,达成共识,形成打击合力,准确打击犯罪。

  “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的学习,我对刑法新增加、新修改的条款有更加深刻的认识,了解到触犯刑法的严重后果,必须严守警戒线,保持敬畏心。”珙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张学玲表示将把理论学习和实际工作内容相结合,切实履职尽职,提高办案效率。

  截至目前,珙县人民法院接受学习教育上百余人,开展集中培训数十次,发放学习资料一百余份。

  “三步走”延展式学习,及时更新了法官干警的知识储备,并有效地将理论付诸于实践。今年9月,珙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袭警案件,被告人胡某华因犯袭警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该案是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以来,珙县人民法院以袭警罪判决的首例案件。

  据悉,该起案件发生于今年六月下旬。珙县公安局洛表派出所民警胡某和辅警孙某某在洛表镇东灵街检查交通时发现被告人胡某华因未佩戴安全头盔而处罚胡某华,胡某华在接过处罚单时用脏话辱骂执勤人员,后在民警控制其过程中胡某华用牙齿将民警胡某左手小手臂咬伤,经鉴定,民警胡某所受损伤属轻微伤。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华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致一人轻微伤,其行为构成袭警罪。根据胡某华的具体犯罪情节,遂作出以上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其中,将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修改为:“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首次将袭警行为单独规定为犯罪,并配置独立的法定刑。在胡某华案件中,正是靠着前期的学习积累,使我们刑事法官在办理案件时能够对证据标准从严掌握,本着尊重事实的基本原则,高效、客观、公正地对整起案件作出合理审判,在强大的证据面前,胡某华对其袭警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珙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周娟说道。

  一直以来,珙县人民法院围绕队伍建设这一根本目标,坚持不懈地加强队伍建设,打造了一支公正司法、爱岗敬业、素质过硬、清正廉洁的法官干警队伍。据悉,为切实履行司法为民的宗旨,下一步,珙县人民法院将加大对人民群众普及新法知识的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抖音、微信、微博等平台进行社会化宣传,并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契机,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开展面对面法律咨询交流,让新法普及的声音真正传递到寻常百姓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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