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四川首例盗伐树木认购“碳汇”案吗?4月初,雅安市宝兴县法院在审理的一起盗伐林木案中,六名被告人通过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自愿认购了24000千克的“碳汇”用于盗伐林木行为的替代性生态修复。该案是四川省首例引入“碳汇”理念开展的修复性司法案件。
4月18日,记者从雅安市宝兴县法院证实,该案已于15日开庭并于当日宣判,王某某等六被告犯盗伐林木罪,其中五人获刑并处罚金,一人被单处罚金8000元。法院还判决追缴六被告违法所得,按照植被恢复方案在宝兴县国有林范围内补种70株云杉,连带赔偿经济损失14751元,并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六被告当庭表示认罪服判。
值得注意的是,在开庭前,经宝兴县法院多次与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研讨工作方案,六名被告人自愿购买24000千克“碳汇”用于弥补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所导致的损失。本案中,六名被告人认购“碳汇”所产生的费用,已转给该项目的业主方内蒙古森工集团乌尔旗汉森林工业有限公司用于树木种植。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向六名被告人出具了《购买碳减排量用于替代性生态修复见证》。(季强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蒋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