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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加强电动两轮车监管整治工作
2024年03月07日 21:24 来源:中新网四川 编辑:韩金雨

  中新网四川新闻3月7日电 (记者 刘忠俊)记者3月7日从成都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3月起至12月该市开展电动两轮车监管整治工作,从源头上加强电动两轮车安全防范,推动实现关口前移、靠前作为,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常说的“电动两轮车”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及电动摩托车。其中,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及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序列。相关生产标准包括《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GB42295-2022)、《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GB24155-2020)等强制性国家标准。

  据了解,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主要体现在生产领域和销售领域两个方面。生产领域将对成都市电动两轮车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以及认证活动开展全覆盖认证监管;流通领域,对经销商,包括批发、零售市场经营主体开展认证监管,主要查看销售的电动两轮车是否已经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以及是否能够提供该产品的认证证书,认证证书的状态是否有效,产品关键零部件是否与车辆合格证、一致性证书信息相一致等。

  同时,通过现场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查等方式,对辖区内所有电动两轮车及未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的车用蓄电池、车用充电器、电动自行车头盔等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企业进行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时向社会公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发现产品存在缺陷的,及时督促企业履行缺陷召回法定义务,消除产品安全隐患。

  在网络销售环节,督促实际经营地在成都市的电商经营者,在网站显著位置公示主体信息,引导经营者公开产品质检报告、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等产品相关信息。此外,还将加大执法打击力度,对整治中发现的无照经营、违反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规定、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及不合格产品、产品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格查处,对涉及到其他相关部门的违法线索及时移交。

  成都市市场监管局表示,将加大对电动两轮车及配件销售单位在新车销售环节拆除限速器、外设蓄电池托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等违法违规擅自改装关键性组件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查使用环节从事非法加装、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严厉惩处和曝光一批违规销售和从事非法加装、改装、拼装的市场主体。(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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