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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天气劳动者权益如何维护? 这份指南请查收
2024年08月15日 09:21 来源:成都日报 编辑:曹惠君

  这段时间,成都连续数日发布高温预警。高温天气,劳动者如何维护合法权益?四川省高院的这份专“暑”权益保障指南请查收。

  场景一: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高温作业或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可以申请认定工伤吗?

  老王是一名建筑工人,某日在施工过程中,中暑昏迷。当地职业病防治院出具了《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诊断结论为“职业性重症中暑(热射病)”。

  法院: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高温作业或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是可以申请认定工伤的。认定工伤需要职业病诊断机构出具中暑(即热射病)诊断证明。经认定为工伤的,可享受工伤保险相关待遇。

  场景二:用人单位未采取有效防暑降温措施,受伤害的劳动者能要求其承担责任吗?

  老张是一名炼钢浇铸工,起初,造型和浇铸工作分别由两班人员进行作业。后来,企业为了提高产量,决定将造型班与浇铸班予以合并,老张既要负责造型,又要负责浇铸。某日,气温超过37℃,老张出现了头昏、心慌、恶心等中暑前兆,经送医院紧急医治后恢复正常。

  法院: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等措施。如因未依法提供防暑降温措施导致劳动者伤亡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场景三:用人单位未发放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如何维权?

  小车为一名高尔夫球场的员工,负责给草坪浇水、清扫树叶、修剪草坪等工作。夏日工作期间,球场未按时发放高温津贴,小车遂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法院: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发放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投诉,或者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从事高温天气作业情况及高温津贴发放情况承担举证责任。

  特别提示:劳动者对自身工作环境达到享受高温津贴的条件负有初步举证责任。如遇高温津贴发放纠纷,劳动者应注意保留工作出勤情况及相应的天气温度记录、环境工作温度记录等证据。

  场景四:用人单位未提供高温作业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者可以拒绝工作任务吗?

  小陈系某公司炉工。公司在劳动合同中承诺,会提供防灼伤及防暑降温的劳动保护物品。但他入职后发现,工作岗位中根本没有这样的劳保条件。在持续高温天气的情况下,小陈出现中暑征兆,于是拒绝作业任务,被公司以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法院:在高温条件下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对于用人单位强令劳动者在没有防暑降温设施或高温防护条件下冒险作业的行为,劳动者有权拒绝执行该命令而不视为违反合同。

  记者 晨迪

  (来源:成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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