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四川新闻6月3日电 (吴平华 张忠秋 刘伦 单华燕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珙县人民法院珙泉法庭坚持政治引领,立足本职工作,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抓好“巡回审理、送法下乡、上门走访、司法救助、诉前调解、审质提效”六件实事,将教育整顿的成果转化为主动担当、为民服务的生动实践,交上了一份又一份优异的民意答卷。
巡回审理·流动的人民法庭
“感谢你们帮村上追回了这笔工程款,大家都是乡里乡亲的,能握手言和,我心里的石头也总算能放下了。”珙县底洞镇石洪村村委会的相关负责人,拿着刚追回的工程预付款,连连感谢珙泉法庭的干警们。
事件缘起于石洪村村委会与村民何某不当得利纠纷一案。2018年,在全村实施水泥路硬化工程中,何某收取了村委会4000元工程预付款却未履行相关义务,经村委会多次催收后仍未退还。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系村社内部矛盾纠纷,且涉及道路硬化的惠民工程,担心远程开庭不能从源头上化解纠纷,于是决定到村社巡回审理,到群众家门口解决矛盾纠纷。
在长期的基层司法实践中,珙泉法庭以巡回审判工作为落点,将“流动的法庭”开到千家万户,因地制宜化解矛盾纠纷,有效推进司法公开,真正走到百姓身边讲法律,做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
送法下乡·零距离普法行动
与巡回审理相伴而生的,还有珙泉法庭习以为常的“送法下乡”行动,法庭干警们充分利用巡回调解时机,主动进村入户向辖区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诉讼指导、纠纷调解等司法服务,打通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
2020年4月27日,珙泉法庭相关人员前往底洞镇瑞民村,成功调解了该村村民王某一家就征收土地补偿款分配的纠纷。案件处理完毕,珙泉法庭干警们却并不着急离开,他们就案件中的情理与法理问题向旁听群众和基层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详细讲解,并就占地补偿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普法宣传,同时对基层调解人员进行业务指导,给村民们上了一节生动的“法律课”。产权调换、货币补偿基准价、诉讼权利义务....。.这些从未听过的“陌生”词汇,首次回荡在瑞民村村委会那间小小的会议室里,给村民们带来了耳目一新的法律之音。
在传统“坐堂问案”的基础上,延伸出“送法下乡”触角,珙泉法庭干警们结合丰富的基层案例,就地就近为群众普法,切实提升了群众知法、学法、懂法、用法的能力。
上门走访·订单式司法服务
2021年1月1日,我国首部《民法典》正式施行,仅在十二天后,珙县珙泉镇杨柳村小学的孩子们就迎来了第一节《民法典》专题法治课。但这一次,为孩子们上课的不是老师,而是珙泉法庭的干警们。
用日常生活中一个个生动的案例将小学生可能涉及的民事行为能力、健康权、人格权、受教育权等法律问题用讲故事的方式讲述出来,又通过法律知识趣味问答的方式与同学们进行互动,珙泉法庭干警们绞尽脑汁用“孩子的语言”去讲述法律知识,让孩子们在听故事、玩游戏的过程中轻松愉快地认识、学习《民法典》。
在“法官进校园”的同时,珙县法庭干警们的足迹逐渐遍布村社、机关和企业等各个地方,他们通过法治讲座、法律咨询、诉讼指导等“订单式”服务,提出司法建议和对策参考,帮助防范和化解各类法律风险,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司法救助·普惠性人文关怀
法律并不是冷冰冰的条文,而是在制定之初便浸润了情义,司法既要义正辞严讲清“法理”,又要循循善诱讲明“事理”,同时还要感同身受讲透“情理”。在珙泉法庭履职尽责的历程中,人性的光辉从未缺席。
在立案审查阶段,法官助理会进行简单的案件实质化审查,及时了解案情当事人的思想动态和需求,特别是在家事案件的审查中,对需要心理安慰、疏导方面的当事人进行适当心理引导。对符合法律帮扶的当事人主动联系法律援助中心展开法律帮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对符合申请司法救助条件的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体提供减、缓、免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
此外,珙泉法庭针对不同人群打造了诉讼服务绿色通道,提供上门立案、司法保障、心理疏导等全方位的服务。上门为残疾人送达应诉文书、调解离婚案后带孩子见分隔许久的父亲、减免困难当事人的诉讼费并协助其完善手续....。.珙泉法庭秉承以人为本理念,使法律条款饱含人文温度。
诉前调解·多元化解纷方式
一场十五年的积怨,起源只是因当事双方沟通不畅而产生小误会所致,而这样的事件竟差一点对簿公堂。
2020年7月,珙泉法庭受理了一件房屋买卖合同案件,当事人双方分歧大、对抗情绪严重。接案后,珙泉法庭承办法官积极走访社区、政府以及双方当事人的亲友邻里,了解到该起案件在辖区内也产生了不小的影响,遂邀请了珙泉镇政府、珙泉司法所进行联合调解。通过多方协调,当事人双方终于坐在一起说出了各自的想法。原来,因交易时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属争议,导致被告刘某强无法协助原告刘某林办理过户登记,刘某林便在给付购房款的时候扣留了一千元,之后房屋土地使用证可过户时,双方对这一千元何时归还各执一词,且没有开诚布公商量,因此产生愈演愈烈的“拉锯战”,酿成诉讼。
最终在法庭、政府、司法所三方的共同引导下,双方当事人将误会说开,一场情绪对抗激烈的多年纠葛最终以调解方式圆满化解。
为避免此类案件扩大化,珙泉法庭多年来积极探索诉前调解机制。平台搭建方面,加强对基层调解组织的工作联系和业务指导,加强与司法所的联系和配合,尽量化解苗头性案件;工作流程方面,在法庭驻地外的乡镇设立诉调对接工作站,完善诉调对接机制、规范衔接程序、提升调解协议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以诉调联动推进“小事不上庭”。
审质提效·高效性司法规范
2020年4月28日,珙县法院珙泉法庭被宜宾中院授予全市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暨一站式诉讼服务点”。荣誉背后,是司法为民的初心,也是履职担当的使命。
为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珙泉法庭致力于打造便民服务桥头堡,不断提升审判质效。通过现场立案、网上立案、邮寄立案、跨域立案、上门立案等多渠道构建“1+N”立案模式,实行法官助理导诉常态化,对案件进行简单的实质化审查,做好繁简分流。对材料齐全的到诉案件,20分钟内立案完毕,在诉讼服务点设置“微信缴费”和“POS机交费”装置,方便当事人交纳诉讼费,不增加当事人诉累。
送达难,一直是困扰民事审判工作效率的难题。为此,珙泉法庭请基层组织干部、网格员等人士帮忙找寻被告,或者在被告第一次领取材料时要求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对使用微信的被告,采用统一微信送达平台送达,或查实被告手机号码后短信送达,从而持续优化送达工作模式。
立足本职,彰显本色,珙县人民法院珙泉法庭把整治顽瘴痼疾与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具体问题结合起来,一体纳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近年来,珙泉法庭改发案件数明显下降,一审案件年均服判息诉率达95%左右,生效案件年均服判息诉率99.61%,司法确认有效占比100%。(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