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四川新闻6月22日电 (王爵 刘杨 刘刚)为防止司法案件受到违规干预和检察人员被“围猎”,确保独立、公正、廉洁司法,四川岳池县检察院把执行“三个规定”专项整治作为查纠整改环节首要任务,运用“四个三”工作法,持续发力狠抓“三个规定”制度贯彻落实、落地见效。
据悉,教育整顿期间,该院干警填录、补录违反“三个规定”问题63个,目前已对1人进行批评教育,3人进行约谈,43人进行谈话提醒。
制定“三个文书”,做好源头防控。一是制定《严格遵守“三个规定”承诺书》,受案后,由院综合业务部督促案件承办人签订《严格遵守“三个规定”承诺书》;二是制定《遵守“三个规定”告知书》,受案后,承办人及时与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律师等相关诉讼参与人签订《遵守“三个规定”告知书》,告知检察机关会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规范司法行为,公平公正处理案件;三是制定《严格遵守“三个规定”责任书》,要求全体院领导、部门负责人严肃履行“一岗双责”,签订《严格遵守“三个规定”责任书》。
紧盯“三类人员”,压紧压实责任。一是紧盯重点人员,加强对案件管理人员的管理,全面梳理受案、分案、轮案规则,坚决杜绝外部人员别有心机的“选人”办案现象发生,有效避免检察人员办理“关系案”“人情案”;二是紧盯办案人员,严格落实回避制度,对与案件当事人有密切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案件,要求办案人员必须主动自行回避,否则一经查实系违反相关回避制度,必定严肃处理;三是紧盯“关键少数”,把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纳入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要求明确责任,从自身做起,不得违规过问、干预、插手案件。
建立“三项制度”,强化机制保障。一是周报告、月汇总制度,要求全体干警发现有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况必须立即向分管领导、派驻纪检组和检察长报告;二是月巡查、季回访制度,各部门每月如实填报有无本院离职人员、部门人员、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为当事人说情、打招呼的情况;院检务督查部门每季度定期回访县法院、司法局、律师事务所等,进一步确定有无离职人员担任律师的情况;三是季研判、年考核,每季度召开专题工作会,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同时将落实“三个规定”纳入业绩考评。
开展“三大活动”,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发出一份《倡议书》,向广大人民群众发出不要以任何形式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活动;不自行或请托他人向检察人员打探案情、说情打招呼等23条倡议;二是发布一份《承诺书》,发布《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检察人员向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庄严承诺,坚决不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请托说情、打探案情、通风报信等10条承诺;三是开展专题大宣讲,及时成立以检察长为团长的宣讲团,对县政协班子及县政协机关进行宣讲。
下一步,岳池检察将继续深化“三个规定”专题大宣传活动,以“八五”普法为契机,“法律七进”为载体,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积极参与和严格遵守“三个规定”的良好局面,有力促进公正执法,提升司法公信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