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四川新闻8月21日电 (记者 刘忠俊)记者21日从四川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该省已检查校外培训机构3252户,其中对541户开展行政指导、行政约谈,对316户责令整改。同时全省推广实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下称:《培训合同(示范文本)》)。

长期以来,校外培训机构一方面为孩子多方面发展提供了丰富的教育资源;另一方面,由于自身运营质量、内部管理等方面参差不齐,其合同违规、退费难等现象让家长和孩子们叫苦不迭。因此,“对校外培训机构要依法管起来,让校外教育培训回归育人正常轨道”成为了各界共识。
据了解,《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作为校外培训行业首个全国性示范合同文本,旨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合同行为。“《示范文本》共11条,充分考虑了中小学生在参加校外培训过程中,各环节必须明确的当事人双方责、权、利关系,涵盖了培训项目、培训要求、争议处理等内容,尤其对培训收退费及违约责任作出了详细规定。”四川省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监管处相关工作人员称,学生和家长与培训机构签订《示范文本》,有利于学生和家长了解、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促进他们合理选择培训机构;有利于防止部分培训机构利用格式合同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学生和家长责任、排除学生和家长主要权利等情况发生;有利于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的监督管理,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

在攀枝花市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监管科,工作人员为扩大《示范文本》的知晓率,攀枝花市市场监管局和市教体局通过微信公众号、媒体等渠道向中小学生家长发出消费提示和倡议书,并在部门门户网站设立专门板块,为培训机构、消费者提供方便快捷的示范文本下载服务。同时,攀枝花市市场监管局与市教体局还按照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的原则,联合检查了87家校外培训机构,核查了6家校外培训机构的微信公众号相关信息,重点核查了各培训机构是否存在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法定权利等合同违法行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联合检查人员予以一一指正,并要求对方限期整改到位。
与此同时,四川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将打击乱象与共性通报结合起来,完善了日常监督严管机制和“课后”服务机制。眉山市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雷霆行动,对47家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交叉检查,发现部分培训机构不明码标价、不亮照经营、不公平不合理格式条款等问题27个。执法人员当即要求限期整改,并持续跟进、复查整改情况。对13家涉嫌虚假宣传的校外培训机构立案调查。
针对检查中发现部分培训机构存在使用不公平格式条款、宣传用语不规范、违规收费退费等共性问题后,眉山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消费警示》,通报合同违法、价格违法、不正当竞争、广告违法等方面典型问题,解析其涉嫌违反的相关法律法规条款,提升公众知晓度,督促培训机构自查自纠,落实整改。

“合同示范文本条款非空白的地方你们不能自行修改,一旦修改了就不能视为示范合同文本。”德阳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教育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时,执法人员向某培训机构讲解着《示范文本》的使用方法。这次检查中,两部门对校外培训机构推广落实《示范文本》进行了上门指导和培训,旨在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合同行为。目前,该市共检查校外培训机构307个次,结合法规宣传培训开展集中行政约谈、行政指导校外培训机构94家,对使用不公平不合理格式条款的培训机构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并依法进行后续调查处理。
据了解,为强化联动共治,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在加大对违法行为打击和纠纷调解的同时,积极联合教育主管部门,注重涉及合同政策法规的普及,积极营造尊重合同、遵守契约的良好氛围,共同增进消费共识、增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竞争,助力全省校外培训行业规范、健康、有序发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