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四川分社正文

首页 > bwbd > 中新网四川

泸州龙马潭区查处一起网络刷单案
2021年11月03日 21:16 来源:中新网四川 编辑:韩金雨
分享到:

  中新网四川新闻11月3日电 (杨淮 杨官友)3日,泸州市龙马潭区市场监管局发布消息,近日该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一起网店“刷单炒信”案件作出处罚决定,处以罚款20万元,切实打击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违法行为。

  5月24日,龙马潭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某商贸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涉嫌“炒单炒信”的线索,执法人员立即迅速,深入调查核实。经调查发现,当事人分别在天猫平台和京东平台经营一家网店。为炒作人气,当事人决定雇佣“刷手”采取“刷单”“刷好评”等方式制造网店销量大、好评多的假象。当事人与雇佣者达成协议,每月支付一定固定佣金,京东、天猫平台网店的销售额达到一定数量后,额外增加薪资。

  “刷手”在当事人的网店下单,将货款转入当事人账号,当事人针对相应的订单号实际不发货,“刷手”在网上虚拟确认收货。2020年7月当事人才停止了刷单。通过刷单,当事人在电商平台上形成的营业额数据为122万余元。

  龙马潭区办案人员介绍,此类刷单虚假交易行为,构成了虚假的商业宣传违法事实,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破坏竞争有序环境,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决不手软,绝不姑息。(完)

中国新闻网·四川新闻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本网或中国新闻网·四川新闻"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新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新闻网·四川新闻"。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中国新闻网·四川新闻采编部 电话:+86-28-62938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