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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叙永:特色调解“石榴籽” 共育民族团结花
2021年11月23日 16:50 来源:中新网四川 编辑:曹惠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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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四川新闻11月23日电 (李忠林)近年来,为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泸州市叙永县以叙永摩尼法庭为试点,充分联动各方力量,在邀请乡贤寨老运用习惯法参与调解的基础上,完善诉调、检调、公调、访调对接及非诉衔接(司法确认)机制,逐步形成一套高效、多元的纠纷调处模式——“石榴籽”调解模式。

法官+调解员进苗寨学校宣讲《未成年人保护法》。
法官+调解员进苗寨学校宣讲《未成年人保护法》。

  2017年以来,叙永县运用“石榴籽”调解模式已经成功化解矛盾纠纷2438件,司法确认2438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000多万元。涉少数民族的信访量逐年下降,2017年到民宗部门的信访件为106件;2018年为81件;2019年为13件;2020年和2021年均为0件,多年的缠访、重访、越级访积案妥善化解。初步实现纠纷逐渐减少、民风逐步向好、群众获得感满意度逐年提升,有力促进了地区民族团结和谐、发展大局稳定

  近年来,叙永县在民族地区通过丰富多样的法制宣传、严肃活泼的巡回审判、缤纷多彩的文化建设等形式释法讲法,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摩尼法庭深入少数民族村寨开展法治讲座。
摩尼法庭深入少数民族村寨开展法治讲座。

  法律法规宣传增强意识。充分利用苗族踩山节、彝族火把节等民族节庆活动深入民族村寨、田间地头开展法治宣讲。常态开展送法进校园,针对少数民族群众中常见的未到法定婚龄就缔结婚约并同居现象,以“拒绝娃娃亲”“预防性侵”等为主题,对民族地区50余所学校进行全覆盖式法治宣讲。

  典型案例教育发人深省。针对少数民族乡镇常见的私自零星种植罂粟、私拉电网电杀野生动物、禁渔期私自捕鱼等违法犯罪行为,选取典型案件到案发地巡回审判,庭后邀请“石榴籽”调解员参与普法宣讲,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文化阵地建设深入民心。建设法治文化、本土红色文化、少数民族文化充分融合的特色文化阵地,重点突出图腾、彩画、刺绣等民族元素装饰,适应当地群众民族文化心理需求,以文化展板宣传离婚、抚养、赡养、邻里关系等常见纠纷典型案例和相关法律规定,通过五彩缤纷的图文拉近少数民族群众心理距离,引导少数民族群众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叙永县在民族地区纠纷化解中,充分考虑风俗习惯、语言差异、发展不均衡等独特因素,在坚持依法化解的同时,充分发掘地域特色解纷资源,综合运用当地乡贤力量及习惯法,创新调解机制,促进民族地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民族习惯特色化解。少数民族群众将风俗习惯当成指导他们日常生活的行为规范,其中许多积极因素也可成为民族地区矛盾纠纷化解的资源。叙永县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梳理出58条少数民族习惯规则并妥善运用,在法律未作出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作为纠纷处理依据,促进当事人尽快达成共识。综合运用“德古担保酒”、苗族祭祀习惯,将“天理国法人情”有机糅合,促使当事人诚实履行达成的调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重大纠纷联动化解。设立“一乡镇一法官”工作室,联系法官每月与乡镇“两所一中心”召开联席会议,就重大、敏感或具有“民转刑”风险的纠纷,提前介入,联合“两所一中心”干部、村社干部、“石榴籽”调解员等力量,共同施策化解。

  完善机制末端衔接。完善非诉衔接机制。经“石榴籽”调解达成协议后引导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使调解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做到纠纷化解、司法确认、调解执行等无缝对接和“一站式”服务,大大增强调解公信力。完善诉调、访调、公调、检调对接机制。针对调解不成的纠纷,及时移交相关部门继续处理,防止因无人问津、久拖不决而导致事态恶化

  “石榴籽”调解工作体系自诞生以来,不断加强组织建设,尤其注重抓好顶层设计、创新机制构建、选优配强队伍,全面凝聚治理合力,形成层层调处的梯次矛盾纠纷化解结构,矛盾纠纷调处水平持续提升,有效预防社会矛盾纠纷关口前移。

  平台建设固基础。县级层面统筹。由叙永苗族、彝族协会联合申请成立“石榴籽”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全县少数民族调解的中枢机构,负责纠纷收集汇总、分流指派,指导全县“石榴籽”调解工作站(室)和“石榴籽”调解员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乡镇层面协调。以“一镇一法官”工作室为依托,在少数民族人口超过1000人的乡镇设立“石榴籽”调解工作站,负责协调辖区相关部门及群团、社会组织等多种调解力量参与纠纷化解。村级层面调解。在少数民族人口超过20%的村设立“石榴籽”调解工作室,作为民族地区纠纷化解前沿阵地,对群众来访反映及“石榴籽”人民调解委员会分流指派的纠纷进行调解。

  特色队伍优服务。专业的办案队伍,选取10名法律素养高、民族情感深厚、工作经验丰富的少数民族干警组成办案团队,负责办理涉少数民族纠纷案件,并为调解提供专业法律指导。专门的调解队伍,精心挑选彝族“德古”、苗族“苗王”、回族“阿訇”、地方乡贤、村社干部等担任“石榴籽”调解员,借乡土文化、用乡音乡情、靠乡土办法促成纠纷实质性化解。专职的陪审队伍,以“乡镇、民族聚居村两委推荐+政法委、法院、统战部、民宗局考核+法定程序任命”的形式,聘请26名少数民族代表人士担任人民陪审员,配合法官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增强当事人对裁判结果的心理认同。

  强化培训精业务。建立“石榴籽”调解员业务能力提升机制,每年组织2次以上集中培训。法规培训,通过对“石榴籽”调解员开展政策和法律的培训,增强他们的法律观念,提升他们的政策水平,使其依法调解而不逾规矩。技能培训,对调解员开展调解技巧的培训,提高他们的调解技能,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成功率。案例交流,开展经典案例的观摩和交流,相互借鉴和学习不同案件的化解方法。

  坚持从理论研究、力量整合、示范带动等多层次拓展升华“石榴籽”调解内涵,打造调解品牌,让“石榴籽”调解惠及更多少数民族群众,同心同德深化基层善治,画好民族团结“同心圆”,为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贡献。

  重视调研,夯实基本功。2020年以来,叙永县热诚邀请中央民族大学、四川省委党校、四川省法学会等10余个高校、团体来叙调研并撰写多篇理论文章,对“石榴籽”调解模式在践行加强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面进行了深度的理论研究,为“石榴籽”理念的推广奠定理论基础。

  抱团发力,构建大格局。改变过去统战、法院“势单力薄”的工作窘境,将诉源治理实质化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建设,整合各相关部门及群团、社会组织等多种调解力量,完善常态化联动机制,充实调解队伍,提高调解的专业性、合法性和公信力,构建基层治理大格局,有效实现民族地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示范带动,擘画新图景。“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石榴籽”调解模式因其显著的调解成效,现已在叙永全县推广。2021年,四川高院将“石榴籽”调解模式作为民族地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诉源治理的品牌在全省法院系统推广。一幅以试点促示范、以示范带动引领各民族地区矛盾纠纷特色化解、共促民族团结之花绽放的新图景已经擘画。

  下一步,叙永县将继续探索将纠纷调解融入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大格局。聚焦政治建设,推进党的领导再强化。推动在“石榴籽”调解室成立流动党支部,将各种解纷力量整合到一起,组成一支讲政治、负责任、敢担当的“石榴籽”党员调解队伍。在调解力量培育、解纷资源整合、工作经费保障上大力争取地方党委支持,在党委领导下充分协调各方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真正实现民族地区矛盾纠纷有效化解。用好典型经验,推进品牌建设再优化。“石榴籽”调解的共性经验,如民族习惯特色化解、乡贤寨老的解纷促进作用、司法确认等,都适用于广大民族地区,我们将系统总结,不断完善,力求形成一本通俗易懂、行之有效、适合民族地区矛盾纠纷特色化解的参考手册,加大品牌宣传推广,为其它民族地区纠纷化解作出积极贡献。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对民族习惯的筛选运用,既让法律的使用依托于传统习惯,又在适用法律过程中潜移默化的影响和改造传统习惯,使民族习惯向着法治对公众心理和言行需求的方向发展。在矛盾纠纷的化解中准确把握适用的法规政策,坚持依法调处涉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让民族地区群众在每一起纠纷调处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进而增强少数民族群众的文化认同、制度认同,促进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不断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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