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四川分社正文

首页 > shms > 四川在线

从今天开始,这36种渔具禁止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使用
2021年12月01日 13:33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曹惠君
分享到:

  四川在线记者 邵明亮

  12月1日,四川在线记者从农业农村部网站获悉,前段时间农业农村部发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的通告,公布了10大类共36种禁用渔具,相较于原农业部关于长江干流禁止使用的14种渔具,数量增加不少。

  除了刺网、围网、拖网等违规网具外,新公布的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增加了钓具、笼壶等大类,并对相关渔具的结构、作业方式及危害性做了说明,分类更加清晰,对渔业执法更具指导性。

  据了解,此次通告所指长江流域重点水域范围包括《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农业农村部关于设立长江口禁捕管理区的通告》规定的禁捕水域范围,及各省(直辖市)依据上述通告确定的本辖区禁捕水域范围。

  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渔具是否仅有这36种?并不是。通告规定,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各省(直辖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可在本通告禁用渔具名录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区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和渔政执法监管工作实际,补充制定适合本地实际管理需要的禁用渔具名录并报农业农村部备案。

  据悉,本通告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原《农业部关于长江干流禁止使用单船拖网等十四种渔具的通告(试行)》同时废止。


中国新闻网·四川新闻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本网或中国新闻网·四川新闻"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新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新闻网·四川新闻"。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中国新闻网·四川新闻采编部 电话:+86-28-62938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