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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遭遇“学平险”拒赔 法院介入终获赔
2024年03月20日 13:08 来源:中新网四川 编辑:曹惠君

  中新网四川新闻3月20日电(吴平华)“中小学生平安保险”(简称“学平险”)是一种专为在校学生提供意外身故伤残、意外住院医疗保障的险种,属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一种,是针对中小学生特点的一种保险。保障期间是一年,每到开学,学校都会建议家长自愿为孩子买一份,那么,购买“学平险”的法律细节你知道吗?近日,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学平险”拒绝理赔案件,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家长与保险公司达成理赔和解。

  2023年,周某从湖南转学至四川某学校。9月1日,学校在某保险公司为在校全体学生购买了保期为一年的学平险。9月7日,周某在学校突发疾病。事后,周某父母向保险公司要求理赔遭拒后,遂将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

  保险公司称,周某购买保险时间为2023年9月1日,发病时间为9月7日,所投保的保险医疗观察期为45天,周某的发病发生在观察期内,故不在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有效期内,不属于赔偿的范围。

  周某父诉称周某在湖南某学校就读时购买了湖南某保险公司“学平险”,保险期间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后转学至四川某学校,在前“学平险”到期后立刻购买四川某保险公司“学平险”,保期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并提交了证据证明,故应为连续投保不受疾病观察期限制,不适用观察期条款,保险公司理应赔偿。

  经审理后,承办法官与特邀调解员一起,认真倾听双方诉辩意见,厘清案件争议焦点、找准切入点,在充分告知双方诉讼风险及法律后果后,引导双方以相互谦让的态度解决矛盾,最终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态度,达成一致协议,释法说理与耐心劝导下,保险公司同意予以理赔,双方达成调解。

  法官提醒,购买“学平险”需要注意这些法律细节:仔细阅读保险单和保险条款,明确保险责任范围、理赔金额、特别约定、责任免除范围等内容。家长如果是首次为孩子购买学平险,应当注意等待期或者观察期。如遇升学、择校等变更“学平险”投保机构的情形,一定要仔细核实保险单和保险条款的约定,避免出现保险公司以“观察期”、非续保等理由拒赔而产生理赔纠纷。学生家长应当如实回答保险公司关于“健康告知”的询问,部分学平险产品往往会注明“既往病史不赔”的说明,不管有无“健康告知”,如果孩子有既往病史,一定要看清楚免责条款的范围,避免出现理赔纠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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