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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一新冠密接者不遵守防疫规定被行政拘留
2022年02月24日 20:06 来源:中新网四川 编辑:祝欢

  中新网四川新闻2月24日电    2月23日,在完成对孙某的隔离后,汶川县公安局决定对违法行为人孙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我从深圳返回汶川后,没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居家健康监测,给大家带来了很大的麻烦,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孙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后悔不已。

  1月30日,汶川县一碗水村村民孙某从深圳回到汶川,并在所在村进行报备。2月1日,映秀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电话告知其需要居家健康监测,不要外出,不要聚餐,但孙某未遵守防控措施。

  2月1日至6日,孙某在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曾多次外出聚餐聚会。2月6日,接到广东省深圳市疾控中心协查函,深圳市宝安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与孙某曾共同乘坐过车牌号为粤B02XX2D的公交车,为该病人的密切接触者。

  警方通报称,因孙某未按要求进行居家监测,其行动轨迹已涉及多个乡镇及场所,可能导致疫情扩散,致使汶川县疫情防控带来较大压力和风险,出动大量人力物力进行摸排管控。

  警方提示,疫情当前,请广大群众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工作,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如实说明旅居史,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的,公安机关将根据其违法情节严重程度依法严厉打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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