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新网四川新闻3月2日电 (苗志勇)“一名小小的科级干部竟利用职务之便疯狂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钱财,先后38次共收受上百万元。”3月1日,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党组成员、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原主任杨帆涉嫌受贿罪一案,在旺苍法院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引起社会各界关注和热议。旺苍县七大重点行业领域部门领导干部代表、“85后”正科级干部代表、“90后”副科级干部代表等40余人走进法院,旁听了该案件的审理,将庭审现场变成“廉政教育课堂”,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底至2021年6月,被告人杨帆利用其担任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局长、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主任职务上的便利,为个别学校、公司提供帮助和关照,先后38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04.368万元。法院认为,被告人杨帆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该案将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一个实实在在的案例胜过一堆大道理,将廉政教育课堂搬至庭审现场,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感受更为深切,灵魂得到深刻洗礼,走好廉洁从政之路。(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