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张庭铭 视频剪辑 周芷冰
近日,重庆市公安局通报了一起确诊病例嫖娼导致大厦被封控涉的疫情谣言案件。其实,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一些造谣的案件时有发生。如:在网上编造、传播涉疫的虚假信息、虚假病例等。
疫情期间,编造、传播涉疫情谣言可能会面临怎样的处罚?11月13日,四川日报全媒体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推出“疫”案说法,让法官告诉你编造、传播涉疫谣言可能会有哪些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如果造成了严重后果,根据去年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自己造谣或者指使他人造谣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最高可以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