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四川新闻12月1日电(起钰婷)1日,成都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区域协同立法推动成德眉资同城化更高质量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当日,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决定》解读会,介绍《决定》的有关情况。
会上,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巫敏表示,《决定》出台形式全国首创。近年来,各地开展协同立法的案例不在少数,或签订协作框架协议,或针对某个具体项目开展合作,但以地方人大常委会“重大事项决定”的形式,对区域协同立法实践进行总结提升和总体谋划,形成一个层级更高、效力更强的区域协同立法制度引领还属首次。
《决定》出台程序突出“四个同步”,即同步研究、同步审议、同步出台、同步实施内容一致。据介绍,在省委、市委领导,省人大常委会指导下,成德眉资四市同步推进《决定》起草工作,通过协商论证、专题研究、意见征求等多种方式,就《决定》的目标定位、体例结构、主要内容等进行了充分沟通,达成了一致。《决定(草案)》基本成熟之后,将有关工作情况形成专题报告逐级呈报市委、省委。其后,四市同步提交各自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定于2021年12月1日同一天发布《决定》全文,定于2022年1月1日同一天正式实施《决定》。
巫敏将《决定》的内容归纳为七个主要方面:协同目标原则、协同平台建设、协同重点领域、协同规划计划、协同项目推进、协同法规实施、协同能力提升。对此,成都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陈春建进行了详细说明。
陈春建表示,未来五年,四市将重点围绕推动空间格局优化等,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相互衔接等方面的协同立法;围绕产业错位对接、合作平台共建等,加强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协同立法;围绕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资源共享等,加强公共服务、生活服务等方面的协同立法;围绕生产要素合理流动、社会信用信息共享互认等,加强市场统一化、规范化等方面的协同立法;围绕统筹发展与安全、智慧城市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区域社会治理等,加强都市圈安全韧性、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协同立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