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四川新闻12月31日电 (邹立杨 郭慧琳)日前,泸州市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暨机关管理“三化”(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建设现场会在江阳区检察院召开。泸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峰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波出席会议,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孝勇部署推进“三化”建设工作,市政府党组成员、江阳区委书记杨长缨致欢迎辞。

据悉,江阳区人民检察院在泸州七个基层院中,机关管理“三化”建设质量更高、效果更优,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打造“江检纵卫”知识产权办案团队,服务泸州白酒核心产业做强做大做优,切实扛起了检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职责;强化科技运用,建成全市首个办案指挥中心,推行更具人性化的电子管控手环,借力借势共护两江四岸青山绿水;严管厚爱干警,检察队伍精气神韵更加饱满。
同时,泸州“纳爱”、刑事检察、检察技术等老品牌优势地位正进一步巩固,知识产权保护、公益诉讼检察等新的竞争优势正逐步走出“生产力”,这也意味着更高的履职要求、更重的政治责任。
所谓“三化”建设,即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要科学把握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三者之间的关系,规范化是建设目标,强调的是质量和效果;精细化是程序要求,强调的是过程和标准;信息化是手段保障,强调的是科技和智能。
其中,信息化建设处于核心地位,要以信息化建设倒逼检察机关“数字革命”,助力机关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最终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规范化注重制度管人管物治事理念,着力形成“管方向、管权管事、管人”的全闭环管理体系。精细化重点在于把精细的理念贯穿于管理全过程、各环节,提高机关管理效能。信息化在于科技运用,以及时化、智能化为关键,打造智慧检察,其最关键一环是通过信息技术运用,规避规范化、精细化中人为操作空间。
从法律监督的有效性、可期性、结果性,即服务大局的有效性、促进法治社会建设和人民群众对法律结果的可期性以及办案“三个效果”的结果上看,工作还存在法律监督质量“稳”的势头看好,但“进”的成色不足;检察产品培育可圈可点,但品质提升遭遇“瓶颈”;奋斗姿态看“涨”,但“旧疾”未根治等问题。
机关管理“三化”建设不是“新瓶装旧酒”,而是要真抓实干,要对标市院机关管理“三化”建设工作指引,立足区县院工作实际,坚持目标引领、问题导向、体系推进、分类指导“四项原则”,统筹推进政治、业务、队伍、纪律作风、智慧检务、综合保障“六大建设”,实现全省检察系统第一方阵前列、市委目标考核一等奖“双先进”目标,打造“四个一流”机关,努力形成更具引领性、示范性、推广性的建设成果。
通过不断强化基层院建设和“三化”建设,提升检察管理水平和法律监督能力。要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严惩损害企业利益的犯罪,坚持平等保护理念,增强主动服务民营企业意识,加强以白酒为重点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坚决防止和纠正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认真贯彻成渝双城经济圈发展战略,加强区域执法司法协作,积极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保护环境等。同时,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重点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力度,以检察履职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完)